支付(网银、国库)失败重付流程
一、 填写《支付失败重付申请表》:
请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支付失败重付申请表》,由原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科研课题则由原经办人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并附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重付需出纳科科长签字,第二次重付需财务处分管副处长签字。
二、 提交材料:
1. 国库直接退回、网银未清交退回:在出纳科取支付失败凭据(银企直联系统失败证明、国库支付失败证明)并提送交《支付失败重付申请表》。
2. 国库负数退回、网银清交后退票:①在出纳科取银行退票回单、国库支付失败负数支付令;②提交以下资料:原凭证封面复印件;网报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对公付款)、合同复印件(对公付款如有合同)、个人账号信息单(对私付款如无网报单)或个人收入发放表(人员经费代发);原凭证所附支付凭据复印件、《支付失败重付申请表》至出纳科审核,送交会计科制单重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