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现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成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四)时间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指标及资助经费
全省限额推荐5项。我校限额推荐不超过2项。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填写本通知附件《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2、3)。
2、如确定申报,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编辑短信(短信内容须包括申报人姓名、学院及选题方向序号)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王仙花手机13875935013,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3、申报人请务必于2023年12月26日15时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材料(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先发到邮箱539880723@qq.com(不接受其他方式受理电子材料), 并于当日上班时间内交送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到社科处303办公室。请注意纸质申报书上,申报人逐份签字。
4、学校须组织推荐评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仙花
电话:0731-88872164
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