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与哥伦比亚政府签署的互换奖学金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在读硕士生赴哥伦比亚进行交流实习,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正式注册在校的西班牙语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六)西班牙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中规定的合格要求。
二、选派类别及名额
联合培养硕士生,共计6人,具体录取情况以哥方反馈名单为准。
三、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10个月
资助期限:10个月
四、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哥伦比亚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内交通费(波哥大前往接收教学中心所在城市)、在哥期间医疗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和互换奖学金补贴。
五、选拔及推选要求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推选单位负责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三)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四)推选单位需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五)推选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于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哥伦比亚互换奖学金”(610014),“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
(六)受理单位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材料接收,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将正式单位推荐公函、人选名单扫描件发送至md5@csc.edu.cn。
六、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向哥方推荐,并根据哥方评审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未被录取人员由各校负责后续学习等相关安排。
录取人员留学单位由哥方安置,在外承担约12小时/周的对外汉语教学和7小时/周的中国文化推广任务。录取人员将于2023年8月派出。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倬铭
电话:010-66093558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箱:md5@csc.edu.cn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校内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董滋
电话:0731-88872245
邮箱:2950790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