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玲芝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湖南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创新主体的增量提质、在于能够将丰富的人才资源转化为强大的创新创业能力。
湖南是人才大省,将人才资源转化为创新创业能力,不仅需要通过实施各种“人才计划”,激励人才在现有岗位沉潜创造、勇攀高峰,更要强化市场对人才配置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营造“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良好氛围,形成“人尽其才则百事兴”的生动局面。
人才有序流动的前提是流动,应以开放胸怀和前瞻眼光鼓励支持人才流动。魏源曾指出“人材者,求之则愈出,置之则愈匮”,只有在人才流动中才能促进人岗相适、实现人才增值和人才辈出。据统计,欧美国家的科技人才在职业生涯中平均要到5个以上的单位就职。当前湖南人才流动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
一是“难流动”。人才流动仍受身份、编制、档案、程序以及购房安家等方面限制,导致人才流动并不容易,一些人才要调离原单位往往需要下一番“磨功”。从高校情况看,人才经过正常程序完成调动的速度甚至比过去十年还要慢,人才流动总量也呈下降趋势。
二是“乱流动”。人才是第一资源,面临人才外调,用人单位往往不愿“放人”,以“缓兵之计”留人;另一方面,为打动人才,一些单位对欲调入人才许以高薪甚至不切实际的承诺;请调人员则常常“先斩后奏”——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区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这一问题较为突出。
人才有序流动的关键是有序,必须倡导人才正向有序流动。当前,我省人才无序流动主要表现为“一窝蜂”地涌向大城市、大单位、大平台和高薪岗位,这些虽然体现了人才流动的“洼地效应”和“人往高处走”的流动规律,但由于规划引领和规范约束不足,不仅难以形成人才流动的整体效应,还可能引发地区间、行业间、不同层级单位间人才失衡,给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发展造成“人才瓶颈”。比如我省西部的一些高校,每年面临的最大工作压力就是稳定人才队伍,有的高校本世纪头20年流出的人才已足以办一所同样规模和水平的大学。具体而言,人才无序流动容易带来人才成本虚高、各类人员心理失衡、人才原在单位设施设备虚置、创新创业团队离散、人才本人陷入“请调陷阱”错失黄金科研时间等不良后果。这些问题需要引起警觉,有必要从满足战略急需、注重事业追求、弘扬契约精神、助推平衡发展等方面统筹考虑,出台较为刚性、有利于人才有序流动的法规政策,推出人才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和人才群体相约共守的道德准则。
人才有序流动的目的是有效用好人才,必须坚持综合评价。人才流动是否有效,主要看人才流动带来的综合效益。综合效益如何,既要看人才岗位变动后其个人作用发挥大小,也要看其所在团队建设发展情况。如果所引进的人才是学科、学术或项目带头人,即使其到新岗位后个人成果出得不少,但如果整个平台团队的创新创业能力下降了,也是得不偿失;如果人才原在单位的优势学科专业、重要产业项目因其离去而严重倒退甚至解体,则更是损不抵益。因此,在制定人才流动政策和优化人才流动程序时,应坚持人才流动的目标导向、效益导向,将流动人才与学科、产业、团队的匹配性及其对原单位事业的影响度作为优先考量因素。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牢牢把握“流动增效”这个根本点,定期客观评价全省人才流动整体效益,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法规,以促进全省人才的有序流动、合理配置;人才领导机构每年应组织力量对全省人才流动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在此基础上发布调研报告,以指导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和用人单位改进工作,形成人才队伍建设合力,推动全省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金宝搏官方188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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