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以下简称政审)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清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政审内容
1、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有无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2、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包括政治面貌、职业、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二、政审方法
1、同发展对象谈话。
2、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
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4、函调或派人外调。
三、政审人员
政审人员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对政审人员在政审中的要求是:
1、全面了解情况,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用事实说话。
2、保守机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
3、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
4、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四、政审材料
政审结束后,政审人员要根据政审情况,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大致内容包括:
1、本人的自然概况及简历。
2、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本人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对政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清楚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交代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是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现在调查的结果和意见。
五、政审要求
1、政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由两名以上的正式党员担任。
2、政审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3、查阅入党申请人的档案材料,要注意和本人的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对过去形成的政审材料,如确实可靠,可不必重新调查。对本人已向组织讲清楚的问题,不再要求其重新认识。
4、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直接或间接紧密相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不需要函调或派人外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