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围绕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不断增强学生党支部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学生党支部成为主动引领、积极帮助大学生成人成才、全面进步的政治核心,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健全学生党支部,切实加强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1、 根据有关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集体应当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可按年级或专业建立党支部。党支部的建立应以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为原则。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要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期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为二年或三年。
3、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特别是要选配好党支部书记。那些党性强、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是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合适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民主科学地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4、党支部要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
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支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党员形象,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发挥政治骨干作用。
党支部应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同时,引导党员潜心学习科学知识,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5、党支部要加强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原则。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开好每学期一次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在以上活动中,自省自律,自励自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的团结和活力。
6、党支部要提高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党的组织活动
党支部要结合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以改革的精神,从大学生成长规律出发,不断探究、丰富和创新教育载体、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党内活动的质量,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党支部要每月开展一次党日活动。
7、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
党支部要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激励党员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组织生活要严格考勤,认真记录,党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必须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来不及请假的,事后要说明情况。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要及时将本支部党费按时上交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连续三个月不交纳党费以及有各种违纪行为和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8、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及时把当代大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是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与分布,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党支部要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并根据团组织推优情况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动态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指派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联系人应关注联系对象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至少向支委会或未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汇报一次联系对象情况,并且每学期至少与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党支部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党外学生座谈会,定期征询有关教师、团支部和班委会的意见,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条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入党前要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经公示后,没有发现问题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审查其入党问题。
党支部要严格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在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提请上级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要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9、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党员要以身作则,以学业优秀、工作出色赢得群众的好评,在班级中发挥表率作用。
10、党支部应成为党组织与学生联系的纽带,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主动化解学生思想上、心理上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解释并且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党支部和党员该作为不作为,酿成重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1、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达到沟通信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和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健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12、党支部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经过党员讨论通过后,报送上级党组织。凡属本支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13、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构建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宏观指导;要系统培训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要定期分析、研究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党支部要向党员提出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通过目标管理和科学考评,促使党员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14、各基层党委对三个月不召开一次会议、不开展党内活动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的党支部,要给予批评教育,并帮助制定改进措施;仍不能改进工作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五、建立激励机制
15、学院党委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的评优表彰活动。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归纳和总结支部建设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并且推广普及。
16、学院党委要不定期召开学生党建工作研讨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使学生党支部建设始终体现时代的要求,推动党建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六、本意见于2007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