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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13 17:08浏览数:

关于印发《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湘科人字〔2013〕91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31日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案


为加强对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不断探索和创新科技人才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拟组建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以下简称“青年平台”),组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立足现有创新资源,遴选出一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为其搭建拓展视野、交流思想、互促合作的学术交流平台,名师带培、项目支持、重点培养的创新支持平台,人才、项目、技术、产业融合的创业服务平台,信息集成与资源共享平台,培养造就一批我省新一代学术、技术和产业带头人,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平台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学术交流、创新支持、创业服务、信息共享四个方面建设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一)学术交流

1、举办沙龙。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或科技前沿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精选主题,以学术报告、专家论坛、产学研对接等形式举办沙龙活动。邀请相关院士、知名学者、企业家等参加,省科技厅相关厅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利用高新园区与高校院所的创新创业基地、人才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对接洽谈等活动。

2、研修培训。积极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访问交流或进修深造。同时,为培养对象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科技政策、科研管理、创新创业方法、项目申报、团队建设等专题培训与研讨活动。

(二)创新支持

1、导师带培。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培养对象选聘院士、知名专家等担任带培导师,开展一对一的传帮带,通过参与项目研究、课题指导、顶岗锻炼等形式,提升培养对象的创新能力。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与带陪导师签订带培协议,明确带培目标与任务,导师聘期为3年,导师聘请费用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解决。

2、项目支持。建立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给予每位培养对象一定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培养经费,并在科研岗位、科研项目、实验设备、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建立培养对象项目库,对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省科技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先推荐培养对象申报科技奖励。

3、产学研结合创新。对接企业科技特派专家行动计划,积极选派培养对象到企业兼职、挂职,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组织青年与科技园区、企业界、投资界人士进行经济技术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创业服务

1、创业孵化。依托高新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及各类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立和培育会员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培养对象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2、融资支持。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培养对象及其团队创新创业融资项目,协调有关科技投融资服务机构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

3、“一站式”服务。协调相关人才服务机构,完善培养对象服务渠道,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居留安置等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四)资源共享

建设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广泛采集青年科技人才供需信息,为青年科技人才供需对接提供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优秀科技青年后备人才库,将我省30岁以下自科领域副高职称和35岁以下自科领域正高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纳入库内,作为培养对象的后备人选。

三、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条件

凡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留学归国人员和创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核心研发成员;

2、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成员;

3、优势学科或产业领域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4、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5、其创造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选拔程序

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才。选拔程序如下:

1、申报推荐。采取单位申报、院士提名和厅专业处室推荐三种方式推荐人选。其中,高校院所申报须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方可推荐。院士提名必须为同领域院士,每位院士一次只能提名1名人选。厅处室推荐按名额择优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2、专家评审。邀请有关院士、知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遴选,并组织对通过评审人选进行考察。

3、审定。对考察合格的人选,由厅党组审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确认为培养对象。

四、管理考核

培养对象的培养期限为3年,培养期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与综合考核。

1、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与所在单位对其年终考核合并,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同时,将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其制定的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培养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综合考核。3年培养期满后,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议、厅党组审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培养人选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率为20%。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将在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组织保障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厅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厅计划处、条财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成果处、合作处、高新办、基金办、奖励办等各相关处室参与。其中,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遴选考核等,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选推荐、项目安排、产学研对接、提出学术沙龙活动主题等工作。省科技发展中心为平台建设依托单位,负责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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