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0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创新团队不超过2个。
(二)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其他省级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其专职人员不能作为本次所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的专职人员,教育厅已立项的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及其专职人员亦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所申报的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须依托以下基础条件之一:
1.我校优势特色学科,我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
2.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
3.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
(二)主要从事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和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三)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支持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并担任团队带头人,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不超过45周岁的科技创新团队。
(四)所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专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其中40周岁及以下的专职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团队成员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能围绕共同的攻关目标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院系组建的创新团队,鼓励校内人员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六)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在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以及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创新研究群体。
三、立项方式
按照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原则,经教育厅审定,立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四、其他事项
每个学院可最多推荐1个创新团队,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6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1份交科学技术处401办公室。
联系人:罗昆煜 邝俊维
联系电话:88872037 8887218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1日